<目录>卷二\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问曰:人病有宿食,何以别之?见肝之病,当先实脾,使土旺则能胜水,水不行则火盛而制金,金不能干木,肝自愈矣。
寸脉微,尺脉涩,阳虚则寸脉微,血少则尺脉涩,此阳虚血少,不可汗之脉也。譬如蛊注,谓似虫之往来不已而痛也。
此而更发其汗,则亡阳战栗,阳亦与阴俱虚矣。若卫气前通已下,言变痈脓之故。
正气者,即四时令平之气也,中人为病,徐而浅;邪气者,即四时不和之气也,中人为病,速而危;异气者,非常灾疠之气也,中人为病,暴而死。然脉弦而紧,是劲急之甚,当属寒疝之重者。
奔豚一证,病因证治,无复剩义,苟不会仲景立方之意,则峻药畏用,平剂寡效,岂古方不宜于今哉。其小便清者,知不在里,仍在表也,当须发汗。